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00********4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闽0603刑初45号
案号
(2021)闽0603执恢1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范建国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9月3日起至2018年9月2日止)。二、被告人范建国挪用未追回的款项人民币五十七万八千七百六十一元予以继续追缴返回被害单位福建省日顺工贸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05-11
发布时间
2021-06-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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