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万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12724********21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2)横民初字第00644号
案号
(2021)陕0803执恢2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横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梁占俊、梁国栋、李万斌、李东于2012年9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横山县金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人币2370000本金及利息。(以月利率24‰计息,从2012年4月28日起至执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000元,执行费2610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横山县人民法院
省份
陕西
立案日期
2021-01-27
发布时间
2021-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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