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李万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4********21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2)横民初字第00644号 |
案号 |
(2021)陕0803执恢2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梁占俊、梁国栋、李万斌、李东于2012年9月1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横山县金海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人币2370000本金及利息。(以月利率24‰计息,从2012年4月28日起至执行之日止。)案件受理费7000元,执行费26100元,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