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成小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21********483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721民初2107号
案号
(2021)赣0721执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成小龙所欠原告罗春明轮胎款112000元,被告成小龙自愿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62000元。二、如果被告成小龙任何一期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罗春明有权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20年1月30日起按照月利率1.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并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罗春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5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1270元,合计2685元,被告成小龙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6-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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