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成小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721********48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721民初2107号 |
案号 |
(2021)赣0721执1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小龙所欠原告罗春明轮胎款112000元,被告成小龙自愿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62000元。二、如果被告成小龙任何一期逾期履行还款义务,则原告罗春明有权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5000元并支付利息(从2020年1月30日起按照月利率1.2%计算至还清之日止)并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罗春明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5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1270元,合计2685元,被告成小龙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