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汤静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526********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504民初2444号
案号
(2021)云2504执7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弥勒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汤静梅、余文武偿还截止 2019 年 5 月 25 日尚欠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碧贷记卡透支款本金5068.4元、利息572.54元、违约金587.9元,合计6228.84元。款项限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前支付 1000 元,2019 年 10 月20 日前支付 1000 元,2019 年 11 月 20 日前支付 2000 元,2019年 12 月 20 日前支付剩余欠款 2228.84 元及自 2019 年 5 月 26 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的利息和违约金(利息按未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按月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计算,最低5元,最高500元,按月计收);二、若被告汤静梅、余文武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视为尚欠债务全部到期,原告云南弥勒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可就尚欠债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汤静梅、余文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弥勒市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时间
2021-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