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30611********553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31493号
案号
(2021)粤0306执3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2654017】。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9259.06元及利息;二、被告尹芳对被告吴刚的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8元由两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1-01-04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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