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611********55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306民初31493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2654017】。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代偿款9259.06元及利息;二、被告尹芳对被告吴刚的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88元由两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