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711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305民初5141号 |
案号 |
(2021)豫0305执6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洛阳杨氏塑胶有限公司、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杨宜民、杨颀、鲁润霞、张杰、吴海锋 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315145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151455.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6年2月2日计算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201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7012元,由被告洛阳杨氏塑胶有限公司、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杨宜民、杨颀、鲁润霞、张杰、吴海锋承担。四、将被申请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5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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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聂玉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0171125561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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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洛阳高新开发区洛宜路北段奥阳康城21#楼4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