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7112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0305民初5141号
案号
(2021)豫0305执6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洛阳杨氏塑胶有限公司、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杨宜民、杨颀、鲁润霞、张杰、吴海锋 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3151455.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3151455.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6年2月2日计算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二、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执行。三、案件受理费32012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37012元,由被告洛阳杨氏塑胶有限公司、洛阳蓝海实业有限公司、杨宜民、杨颀、鲁润霞、张杰、吴海锋承担。四、将被申请执行人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聂玉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300171125561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洛阳高新开发区洛宜路北段奥阳康城21#楼4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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