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孔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2********28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0504民初991号 |
案号 |
(2021)川0504执12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孔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代偿款50429.3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50429.34元为基数自2020年10月3日起按年利率5.005%计算至款清之日止;二、被告孔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保费4211.53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66元,本院减半收取583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