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继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125********3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3324民初141号
案号
(2021)川3324执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九龙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张继勤自愿偿还原告吴扎西志玛借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此款定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20000.00元,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2、原告吴扎西志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3、双方无其他争执。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九龙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3-04
发布时间
2021-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