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继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125********36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3324民初141号 |
案号 |
(2021)川3324执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九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张继勤自愿偿还原告吴扎西志玛借款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此款定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10000.00元,2021年4月30日前支付20000.00元,2021年7月31日前支付20000.00元;2、原告吴扎西志玛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3、双方无其他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九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