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砚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2********11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云2622民初1291号 |
案号 |
(2021)云2622执恢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由张砚文、易恩玲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刘虎、雷丽欠款412000元及利息98880元,合计510880元。2、案件受理费4454.5元,由张砚文、易恩玲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