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鸡泽县卓辉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650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431民初91号
案号
(2019)冀0431执3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鸡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孙红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鸡泽县晟祥纺织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和自2018年7月14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止的逾期利息11800元,并给付自2019年1月11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孙晓文、孙擎东、鸡泽县卓辉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驳回鸡泽县晟祥纺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77元,减半收取计2238.5元,由孙红喜、孙擎东、孙晓文、鸡泽县卓辉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鸡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9-07-29
发布时间
2019-09-0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冀0431执307号
立案日期
2019-07-29
执行法院
鸡泽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118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晓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31056507468W
登记机关
鸡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册地址
鸡泽县北环路西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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