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陈华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323********27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05民初2273号 |
案号 |
(2021)桂0305执9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求法院强制被申请人陈华敏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362618.09元,以及截至2020年4月25日的利息、罚息合集46368.88元,此后的利息、罚息、复利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计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支付律师费1500元;3、被申请人桂林市陆航物流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乘龙牌重型牵引车两辆、沃顺达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两辆在拍卖、变卖或折价后的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5、二被申请人支付案件受理费3859元、财产保全费267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19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