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02********00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渝0116民初12623号 |
案号 |
(2021)渝0116执28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本金19 813.06元;二、被告曾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截至2020年7月13日的利息1630.72元、逾期还款违约金1113.16元、账单分期手续费305.30元及从2020年7月14日起至透支本息结清日止的利息、复利、逾期还款违约金(利息以所欠本金为基数,复利以所欠利息为基数,均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逾期还款违约金以每月最低还款额未偿还部分的5%计算);三、被告曾涛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江津支行律师费1050元。如果被告曾涛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74元,减半收取计187元,由原告曾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5-13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