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傅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106********87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09民初12385号 |
案号 |
(2021)渝0109执24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傅裕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袁子涵从2019年6月至2020年2月期间的生活费10 800元。二、傅裕自2020年3月起于每月25日前支付原告袁子涵生活费1200元,直至其大学毕业为止。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40元,由傅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4-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