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勇贵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111********30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11民初2316号
案号
(2021)赣0111执2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决如下: 一、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10000元; 二、自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0年4月工资450元; 三、驳回申请人其他仲裁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2-02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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