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申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25********48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2929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2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长治市潞安府腊肉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贷款本金2728735.68元及截至2019年3月14日的利息25096.98元;二、被告山西省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长治市潞安府腊肉制品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被告张国庆对被告长治市潞安府腊肉制品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被告申静对被告长治市潞安府腊肉制品有限公司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驳回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831元、保全费5000元由各被告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