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泰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099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902民初3434号
案号
(2021)鲁0902执95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泰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山东润发建筑工程公司定金300000元及支付利息2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400元,财产保全费3270元,共计7670元,由被告泰安市振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3-15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兰圣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00740995162X
登记机关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泰安市灵山大街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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