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广发运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007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112民初2498号
案号
(2021)赣0112执9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限被告深圳市广发运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返还原告江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1800000元及利息(以18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0月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付清款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由被告张海英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江西新华物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368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29368元,由被告深圳市广发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4-06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海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580078049P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明珠路63裕泰公司大楼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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