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00231********69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渝0118民初9690号
案号
(2021)渝0118执246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20)渝0118民初9690号一、由被告周航支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12562.5 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二、由被告周航支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6249.97 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三、由被告周航支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3333.36 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四、由被告周航支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5555.52 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4 月 9 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五、由被告周航支付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 7 –金 5555.52 元及利息(从 2019 年 11 月 21 日起按年利率 14%计算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限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重庆
立案日期
2021-04-02
发布时间
2021-06-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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