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帮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68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2828刑初55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2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刘帮列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1月14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