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8********1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07刑初157号 |
案号 |
(2021)冀0407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苗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完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苗杰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345495元(具体各集资参与人的姓名、退赔金额详见邯郸光明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出具的邯光鉴[2019]鉴字第02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乡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