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苗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0428********1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407刑初157号
案号
(2021)冀0407执3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苗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缴纳完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月9日起至2021年7月8日止)二、责令被告人苗杰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1345495元(具体各集资参与人的姓名、退赔金额详见邯郸光明司法会计鉴定中心出具的邯光鉴[2019]鉴字第025号司法鉴定意见书)。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乡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1-02-19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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