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81********53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81民初697号
案号
(2021)浙0381执29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何军、金思思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瑞安市腾斯特鞋业有限公司加工款110000元,并支付违约金(以11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12月26日起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款交本院转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5-12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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