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永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521********46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0521民初4073号 |
案号 |
(2020)川0521执6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姜永成欠原告邓德五借款本金70000元及利息30000元,分别于2020年1月20日前支付本金50000元,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本金20000元及利息30000元,律师代理费5000元由被告于2020年8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0-05-27 |
发布时间 |
2020-07-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