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佳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7********08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沪0117民初20306号
案号
(2020)沪0117执34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徐佳燕偿还原告黎晓红借款本金50,000元、利息10,500元,合计60,500元(给付方式:分别于2020年1月31日前给付本金4,000元、于2020年2月29日前给付本金11,000元、于2020年3月31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于2020年4月30日前给付本金10,000元、于2020年5月31日前给付本金15,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给付利息10,500元); 二、被告徐佳燕于2020年1月31日前支付原告黎晓红律师费3,000元; 三、若被告徐佳燕未按上述期限履行债务,则原告黎晓红有权就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执行; 四、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1,173元,减半收取计586.5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20元,合计诉讼费1,106.50元,由被告徐佳燕负担(被告徐佳燕于2020年1月31日前一并给付原告黎晓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20-04-21
发布时间
2020-05-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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