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沈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10224********1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沪0115民初99501号
案号
(2018)沪0115执86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上海博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贷款3,728,040元及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三上兹簧敦剥思实薛损失531,245元, 合计4,259,285元,付款方式为:分36期支付,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起至2020年12月止35个月中每个月28日之前支付100,000元,于2021年1月28日前支付759,285元;若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款项逾期未付清,原告上海博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立即付清剩余全部款页且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需另行支付原告上海博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违约金300,000元;二、被告沈毅对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诉讼费39,824元,调解费用根据诉调对接规则按20%收取为7,965元, 由原告上海博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负担3,965元,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被告沈毅共同负担4,000元;四、原告上海博兴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上海青毅包装有限公司、被告沈毅及第三人上海诚敏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上海
立案日期
2018-05-03
发布时间
2018-08-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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