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联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2********111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2022民初2388号
案号
(2021)川2022执恢28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乐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联安在2019年12月15日前退还原告刘元杰工程投资款112900元;二、被告周联安在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原告刘元杰截止2018年5月9日的资金占用利息67500元及实现债权的律师费10000元,合计775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乐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6-09
发布时间
2021-06-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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