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侯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724********05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横民初字第00799号 |
案号 |
(2021)陕0803执恢76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横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候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黄东星借款本金91000元及利息(从2010年11月26日起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月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二、被告尹生飞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00元(原告预交100元),执行费1265元,由被告候鹏、尹生飞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横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10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