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曾东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2628********0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0628民初568号 |
案号 |
(2021)陕0628执3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曾东升自愿给付原告李子安借款本息130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子安30000元;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子安500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李子安50000元。二、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原告李子安自愿负担725元,被告曾东升自愿负担72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