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郭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322********0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6民初6081号 |
案号 |
(2021)晋0106执25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郭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墅借款69000元,并支付自2018年12月1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的利息;二、被告郭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李墅律师费3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680元由被告郭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6-07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