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宁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721********18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知民初950号 |
案号 |
(2021)豫01执11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超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侵害zl200710068015.1号“塑料伸缩管及其制造方法”发明专利权的产品;二、被告郑州超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润德鸿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4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润德鸿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郑州超晨五金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6-09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