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卫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0124********21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603民特83号 |
案号 |
(2021)浙0603执19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范卫东支付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加工款 3 0 2 8. 8元,款于 2 0 2 0年 1 2月 3 1日前付清;二、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款清后双方无纠葛。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与范卫东于 2 0 2 0年 1 2月 2 2日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