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范卫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124********21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603民特83号
案号
(2021)浙0603执19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范卫东支付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加工款 3 0 2 8. 8元,款于 2 0 2 0年 1 2月 3 1日前付清;二、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款清后双方无纠葛。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绍兴柯桥吉彩纺织有限公司与范卫东于 2 0 2 0年 1 2月 2 2日经绍兴市柯桥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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