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谭光谦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721********1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鄂0527民初423号 |
案号 |
(2019)鄂0527执8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谭光谦、宜昌市江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周义东借款本金187452.80元,并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周义东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75元,减半收取计2637.50元,由谭光谦、宜昌市江南林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发布时间 |
2019-07-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鄂0527执880号 |
立案日期 |
2019-07-16 |
执行法院 |
秭归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874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