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桂林阳朔唐人街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321民初1319号 |
案号 |
(2021)桂0321执4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桂林阳朔唐人街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曹俊梅、张宜献经营利润11957.94元;上述应付款项,义务人应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受理费50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减半收取计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桂林阳朔唐人街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08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罗俊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321751249974U |
登记机关 |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阳朔县阳朔镇观莲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