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南皮县川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419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903民初3712号 |
案号 |
(2021)冀0903执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南皮县衡业五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借款本金269万元及截至2019年4月8日的利息173901.67元,自此之后的利息按照双方合同约定计算至借款实际偿还完毕之日止,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南皮县川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南皮县大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朱玉森、陈修建、朱玉荣、于中军、段宝荣、张秀强、李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原告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对被告南皮县衡业五金有限公司、南皮县川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南皮县大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抵押于原告的机器设备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8485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南皮县衡业五金有限公司、南皮县川汇五金制造有限公司、南皮县大荣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朱玉森、陈修建、朱玉荣、于中军、段宝荣、张秀强、李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中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277941923149 |
登记机关 |
南皮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皮县常庄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