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宋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222********17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辽0202民初2023号
案号
(2021)辽0202执47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宋娜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借款本金37356.7元;2、被申请人宋娜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截至2020年3月4日的利息2140.05元、罚息556.22元和复利96.53元;3、被申请人宋娜偿还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罚息和复利(分别应以应还未还本金37356.7元及利息2140.05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5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月利率1.53%上浮50%的标准计算);4、被申请人宋娜支付申请人本案诉讼费112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6-02
发布时间
2021-06-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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