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32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223民初78号 |
案号 |
(2021)内0223执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包头市普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原告包头市中兴盛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货款1224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22400元为基数,自2013年9月1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利随本清,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时即付。案件受理费274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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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23573250998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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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满都拉镇口岸西南6公里处普盛物流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