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时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922********22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川0922民初123号
案号
(2021)川0922执3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射洪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罗雪峰、罗林归还原告刘红借款本金170,000.00元,定于2021年1月23日归还80,000.00元、于2021年2月5日归还90,000.00元;二由被告罗时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850元,由被告罗林、罗雪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射洪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06-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