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金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828********007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鄂2828民初281号 |
案号 |
(2021)鄂2828执3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金州于2021年2月18日前支付原告宋毅欠款8700元;二、原告宋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王金州负担(已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峰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11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