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孟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5********03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鄂1125民初3178号 |
案号 |
(2021)鄂1125执5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孟阳偿还原告胡又春借款2万元,定于2020年12月3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30日前偿还余款15000元;二、如被告孟阳未按上述任一期付款期限足额付款,则全部下欠款项视为提前到期,原告胡又春有权就全部下欠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胡又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浠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21-03-02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