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舒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423********0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22刑初361号 |
案号 |
(2021)黔0522执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黔西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人于判决生效之日后10日内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正洪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63408.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黔西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2-24 |
发布时间 |
2021-06-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