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戴文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31003********0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1003民初2043号 |
案号 |
(2021)浙1003执18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戴文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理赔款25963.08元,另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保险费1698元,并支付违约金(以25963.08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14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为年利率计算至本判决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4元,由被告戴文波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