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邮市庆鹏液压机械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263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682民初3653号 |
案号 |
(2021)苏0682执39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邮市庆鹏液压机械厂给付原告朱彬货款137000元,于2020年8月30日前给付70000元,于2020年10月30日前给付67000元(此款汇至原告朱彬的银行卡中,开户行: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行,账号:6230664131009811032)。二、若被告高邮市庆鹏液压机械厂不能按约履行上述给付义务,则需加付违约金20000元。原告朱彬有权自被告高邮市庆鹏2液压机械厂逾期之日起,就137000元中被告高邮市庆鹏液压机械厂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20000元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原、被告就本案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争议。四、上述协议双方当事人同意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20元,由被告高邮市庆鹏液压机械厂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被告于2020年10月3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俞小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321084MA1Q2C030F |
登记机关 |
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高邮市汤庄镇人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