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华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0784****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鄂0302民初1170号
案号
(2019)鄂0302执3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十堰泽缘善实业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26日前偿还借款430万元本金,并支付截止2018年3月20日的利息396995元、2018年3月21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按年利率24%支付);二、被告十堰泽缘善实业有限公司承担原告委托代理费8.6万元;三、被告苟国强及案外人湖北华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如被告十堰泽缘善实业有限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偿付本息,原告李帅平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且要求被告十堰泽缘善实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8月26日起,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直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1200元减半收取206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25600元,由被告十堰泽缘善实业有限公司承担。 上述协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经本院于2018年6月5日审查确认,已将协议附卷并由双方当事人、审判员、书记员在协议上签字。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9-02-11
发布时间
2019-05-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鄂0302执393号
立案日期
2019-02-11
执行法院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43256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闫有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600770784809R
登记机关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前进路71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