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敏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825********3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105民初523号
案号
(2021)浙0105执恢34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杭州拱墅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邹敏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浙江易顺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82873.37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未付垫付款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3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6-17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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