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苗建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3026********15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川1922民初1770号 |
案号 |
(2021)川1922执7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请求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2018)川1922民初1770号民事判决书。1,由被申请人徐万银,何芙蓉给付申请人严镭,张翠香借款本息227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627.00元。2.由被申请人苗建国,邓秀华给付申请人严镭,张翠香借款本息58211.67元及案件受理费1963.00元,以上合计该给付82501.6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26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