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鸿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505********WJ0L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闽0583民初5913号
案号
(2019)闽0583执58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福建鸿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尚欠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福建鸿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应于2018年7月30日前支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0元,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0元,余款人民币100000应当于2018年9月30日前一次性清偿完毕;款项汇入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卡[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卡号:7345310182600000200,户名: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二、若福建鸿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偿还款项,则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未还款项及相应利息(利息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一次性向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本案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300元,减半收取为人民币2150元,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45元,由福建鸿翔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担1905元;保全申请费人民币1660元,由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9-01-10
发布时间
2019-01-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闽0583执582号
立案日期
2019-01-10
执行法院
南安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5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黄春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83MA2XPKWJ0L
登记机关
福建省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光伏基地创新大厦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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