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弓红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628********520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晋0105民初5521号 |
案号 |
(2021)晋0105执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张建堂支付原告代偿款99671.51元,以99671.51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2、被告张建堂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元;3、被告弓红梅对上述1、2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46、保全费1017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1-05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