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弓红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628********520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0105民初5521号
案号
(2021)晋0105执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张建堂支付原告代偿款99671.51元,以99671.51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20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的违约金;2、被告张建堂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元;3、被告弓红梅对上述1、2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46、保全费1017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1-05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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