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包旭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2327********0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7民初1788号
案号
(2021)新2327执4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被执行人偿还借款62500元,并承担自2017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2021年1月1日止利息共31250元,共计93750元。被执行人承担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款付清为止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6-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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