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旭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2327********0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27民初1788号 |
案号 |
(2021)新2327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被执行人偿还借款62500元,并承担自2017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2021年1月1日止利息共31250元,共计93750元。被执行人承担自2021年1月1日起按年利率15%计算至款付清为止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