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海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3127********22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兵0301民初271号
案号
(2021)兵0301执7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新疆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田海龙向原告刘亚玲偿还借款2 000 000元,于2019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1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2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3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如被告逾期支付任意一笔借款,原告可申请法院执行;二、原告刘亚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14 2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田海龙负担(该款与第一笔款项同期履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1-16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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