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田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3127********22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兵0301民初271号 |
案号 |
(2021)兵0301执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田海龙向原告刘亚玲偿还借款2 000 000元,于2019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1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2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于2023年12月1日前偿还400 000元。如被告逾期支付任意一笔借款,原告可申请法院执行;二、原告刘亚玲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原、被告对本案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14 20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田海龙负担(该款与第一笔款项同期履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喀什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1-16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