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魏永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2323********273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吉0722民初2186号
案号
(2021)吉0722执恢1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长岭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给付55545元。二、申请执行费733元。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长岭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2-03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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