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石凤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9004********261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吉0524民初974号
案号
(2021)吉0524执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柳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欠款590000元及相应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本金5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月息1.2分,自2013年3月28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4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2020年9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3年5月17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1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2020年9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4年10月5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19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月息1.2分,自2015年1月23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12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月息1.2分,自2015年1月23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2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月息1.2分,自2014年2月22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12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月息1.2分,自2015年2月1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时止;以本金40000元为基准,利率为2020年9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自2014年5月10日起算至欠款偿还完毕之止)。2、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要求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4850元及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柳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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